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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国家发改委通知78

    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发布指导意见,完善普惠养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

    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民政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发改价格〔2026〕1476号指导意见,将养老机构分为兜底保障型、普惠支持型和完全市场型,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举办的养老机构属普惠支持型,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,可根据成本增加适当提高基准收费标准。文件要求建立收费监测和定期评估制度,评估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,并健全收费目录清单公示,清单之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。

    推荐理由:三部门联合发文明确养老机构分类收费规则,医养结合机构基本服务费可在普惠标准上适当上浮。

  1. 民政部60

    民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加强农村助老员队伍建设的通知》

    民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农业农村部近日联合印发《关于加强农村助老员队伍建设的通知》,要求充实农村助老员队伍、明确服务内容并规范管理。通知提出开发农村助老公益性岗位并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,鼓励养老服务机构通过组建服务团队、开放设施资源、设立服务站点等方式支持助老员开展服务。

    推荐理由:三部门联合发文明确农村助老员的岗位配置、服务内容与培训评价要求,可了解农村养老服务补短板的政策路径。

  1. 国家医保局62

    国家医保局印发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3.0版分组方案并部署落地实施

    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《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3.0版分组方案并做好落地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》,发文字号为医保发〔2026〕22号,发布日期为2026年9月2日。通知随文附有按病组(DRG)付费3.0版分组方案(更新)和按病种分值(DIP)付费3.0版分组方案(更新)两份PDF附件。

    推荐理由:国家医保局印发DRG和DIP付费3.0版分组方案,涉及医保支付分组口径更新,可供关注支付方式改革的机构参考。

  1.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· 行政规范性文件62

    财政部等四部门发文优化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,新增养老等领域

    财政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中国人民银行、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财金〔2026〕2号通知,优化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,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。中央财政对经营主体设备更新项目相关固定资产贷款本金贴息1.5个百分点,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,政策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。支持领域在工业、能源电力等基础上增加建筑和市政、人工智能、养老等领域,贴息贷款经办银行增至26家。

    推荐理由:四部门联合发文优化设备更新贷款贴息政策,明确贴息比例、期限与养老等新增支持领域,可了解财政贴息口径变化。

  2.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· 行政规范性文件68

    财政部等四部门发文优化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

    财政部、商务部、中国人民银行、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财金〔2026〕5号通知,将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,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。

    推荐理由:四部门联合发文优化服务业贷款贴息政策,明确贴息上限、支持领域与经办银行范围,涉及健康、养老等消费领域。

  3.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· 行政规范性文件60

    财政部、中国人民银行、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优化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通知

    财政部、中国人民银行、金融监管总局发布财金〔2026〕1号通知,将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,并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。通知将信用卡账单分期纳入支持范围,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,取消单笔500元及5万元以下累计1000元的贴息上限,维持每人每年3000元累计上限。

    推荐理由:三部门联合调整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,明确期限、范围与经办机构变化,可了解消费信贷支持口径。

  4.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· 行政规范性文件62

    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 额度5000亿元分两年实施

    财政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中国人民银行、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财金〔2026〕6号通知,实施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,额度5000亿元、分两年实施,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民间投资中长期贷款。

    推荐理由:四部门联合发布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,明确5000亿元额度、分险比例与担保费率上限,可了解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中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的具体安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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